CBD发展研究基地管理办法(修订稿)

 

为规范CBD发展研究基地(以下简称研究基地)的工作,根据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》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,特定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章    总则

第一条 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CBD发展研究基地(The Research Base of 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Development)是经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,于2004924获批设立。

第二条    CBD发展研究基地》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之一,依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(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),以研究北京商务中心区的建设与发展、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。

第二章    研究领域

第三条  CBD规划与建设研究、现代服务业发展、CBD国际金融区集聚、国际商务、会展经济、旅游经济、商业布局、CBD生态研究、CBD与文化、CBD区域管理及预警管理等领域。

第四条    充分发挥研究基地的优势,开展课题研究,组织专题讨论,进行政策研究的培训,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。

第三章    组织机构

第五条    研究基地负责人对基地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。

第六条    研究基地设专家委员会,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研究基地和专家委员会的工作。设副主任委1-3人,秘书长1人,协助研究基地负责人和专家委员会主任工作。

第七条    专家委员会由若干专家组成,下设学科组,由专家委员会委员任组长。

第八条    研究基地可根据需要聘请顾问、特邀研究员。

第九条   研究基础(专家委员会)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、协调、联系等工作,由秘书长负责。

第四章    会议制度

第十条    研究基地工作会议为每年召开2-3次。会议由基地主任和首席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,讨论和决定研究基地的年度工作计划、科研计划、工作总结、人事、财务等事项。

第十一条    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,落实工作计划,审定、指导和验收课题等。

第十二条    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基地秘书长听取相关工作汇报,并形成纪要,上报研究基地领导和专家委员会专家。

第五章    课题管理

第十三条    研究基地每年可申请市社科规划办2-3个课题,各成员单位预算按时上报申请材料,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
第十四条    各成员单位要支持基地开展研究活动,每年至少要有1个课题作为研究基地课题,并配备相应经费支持。

第六章    办公室工作管理

第十五条   根据工作需要,办公室可聘请行政助理和若干工作人员。

第十六条   办公室工作职责是:文件、报刊的收发和整理;值班、来电来函的接听和记录;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定期维护更新;档案、资料、文件的综合管理汇总归类、保存和整理并装订。

第十七条    基地公章由办公室管理。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,须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签盖。

第七章    财务管理

第十八条   为有利于科研活动、学术交流等工作,研究基地设立专用账户,由首都经济贸易财务部门管理。财务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。

第十九条    研究基础财务工作由秘书长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。

第二十条    研究基地课题、委托研究课题等科研活动的经费均可转入研究基地账户,按照《首都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、《首都经贸大学横向课题管理办法》进行管理。

第八章    附则

第二十一条    本办法由CBD发展研究基地解释。
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4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