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BD发展研究基地管理办法(修订稿)
为规范CBD发展研究基地(以下简称研究基地)的工作,根据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》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,特定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CBD发展研究基地(The Research Base of 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Development)是经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,于
第二条 《CBD发展研究基地》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之一,依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(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),以研究北京商务中心区的建设与发展、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。
第二章 研究领域
第三条 CBD规划与建设研究、现代服务业发展、CBD国际金融区集聚、国际商务、会展经济、旅游经济、商业布局、CBD生态研究、CBD与文化、CBD区域管理及预警管理等领域。
第四条 充分发挥研究基地的优势,开展课题研究,组织专题讨论,进行政策研究的培训,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五条 研究基地负责人对基地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。
第六条 研究基地设专家委员会,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研究基地和专家委员会的工作。设副主任委1-3人,秘书长1人,协助研究基地负责人和专家委员会主任工作。
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由若干专家组成,下设学科组,由专家委员会委员任组长。
第八条 研究基地可根据需要聘请顾问、特邀研究员。
第九条 研究基础(专家委员会)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、协调、联系等工作,由秘书长负责。
第四章 会议制度
第十条 研究基地工作会议为每年召开2-3次。会议由基地主任和首席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,讨论和决定研究基地的年度工作计划、科研计划、工作总结、人事、财务等事项。
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,落实工作计划,审定、指导和验收课题等。
第十二条 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基地秘书长听取相关工作汇报,并形成纪要,上报研究基地领导和专家委员会专家。
第五章 课题管理
第十三条 研究基地每年可申请市社科规划办2-3个课题,各成员单位预算按时上报申请材料,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第十四条 各成员单位要支持基地开展研究活动,每年至少要有1个课题作为研究基地课题,并配备相应经费支持。
第六章 办公室工作管理
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,办公室可聘请行政助理和若干工作人员。
第十六条 办公室工作职责是:文件、报刊的收发和整理;值班、来电来函的接听和记录;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定期维护更新;档案、资料、文件的综合管理汇总归类、保存和整理并装订。
第十七条 基地公章由办公室管理。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,须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签盖。
第七章 财务管理
第十八条 为有利于科研活动、学术交流等工作,研究基地设立专用账户,由首都经济贸易财务部门管理。财务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。
第十九条 研究基础财务工作由秘书长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。
第二十条 研究基地课题、委托研究课题等科研活动的经费均可转入研究基地账户,按照《首都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、《首都经贸大学横向课题管理办法》进行管理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CBD发展研究基地解释。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2004年12月